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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整改评估为抓手 临翔区做好巡察 “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4-11-01   作者:刘珍 熊之秋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点击:


“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你单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没有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推动系统整改、集成整改不到位,不能计入整改完成得分……”近日,临沧市临翔区组建巡察整改评估工作组对接受五届区委第八轮巡察的11个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

为有效提升巡察整改质效,今年来,该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区委巡察整改评估办法(试行)》,明确评估对象、指标、方式、程序及结果运用等内容,以成效评价倒逼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开展巡察整改评估,是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有效抓手。”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说道。该区从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和监督责任、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整改公开和干部群众满意度、必须扣分项和巡察整改中的创新做法几个维度,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该区巡察整改评估主要采取自我评估和督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巡察整改公开1个月内,各被巡察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对集中整改情况进行自我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督查评估的重要参考。巡察整改公开1个月后,由区纪委监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多方联动”组建评估组,对照问题整改台账,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现场督查评估。

“我们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现场抽查、民主测评等方式,重点核查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五届区委第八轮巡察整改第三评估组组长介绍。各评估组从整改成效、整改时限、长效机制等方面,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估,画出巡察整改“动态像”。

找问题并不是最终目的,“诊断”开具“良方”才是巡察整改评估的题中之义。该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实事求是地评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临翔区委巡察工作约谈办法(试行)》及时约谈被巡察党组织相关责任人,督促做好整改工作。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被巡察党组织,列入重点整改监督对象和巡察“回头看”建议名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持续传导整改责任压力。

此外,该区还对被巡察党组织自我评估高于督查评估的差异指标进行分析研判,并列入整改监督重点,倒逼被巡察党组织自我加压,实现监督常在。

“巡察反馈问题是否真整改、改到位,是巡察成果运用的生命力所在。下步,我们将持续推动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有机贯通,促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衔接,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动力。”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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