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昭通市纪委监委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相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办理情况、中央督导组交办问题线索和全国扫黑除恶智能化平台“12377”交办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汇报,各参会人员积极发言,围绕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可操作的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党风政风监督部门作为市纪委监委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即将印发的《昭通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度工作要点》,统筹抓好2020年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要抓好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督检查、追责问责、通报曝光等工作;要结合“长效长治”年的有关要求,注重抓好经验总结提炼,建立和完善制度机制;要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市扫黑办、市级成员单位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的对接联络,充分发挥联动作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台账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督促各专案组、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确保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在6月30前全部“清零”;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包案、纪法共查、纪法并进、指定办理等案件审查调查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信访部门要进一步优化问题线索研判方式,准确区分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外问题线索、一般业务问题线索、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做到精准处置、妥善处置。
会议强调,案件监督管理、信访、党风政风监督等部门要各自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分析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验收标准,提前思考、超前谋划,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各职能室要认真总结市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阶段性成效,提炼工作中好的成绩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形成理论化、系统化的经验材料或理论成果。(张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