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翔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通报了2起公职人员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典型案例。
1.临翔区交通运输局原助理工程师宝常松非法持有弹药问题。2019年8月13日,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从宝常松家中查获小口径步枪子弹10盒共计490发,气枪子弹1盒共计503发,散弹枪子弹2发。经鉴定,查获的子弹能正常击发射击,性能良好。2019年11月,宝常松因犯非法持有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查获的子弹予以没收。2019年12月,宝常松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2.临翔区交通运输局原高级工程师罗志恩非法持有枪支问题。2020年6月2日上午,罗志恩驾驶越野车从耿马自治县勐永镇河底岗社区南改田组出发准备前往临翔区。当日11时许,当其行驶至勐永镇芒糯村勐短组岔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当场从其驾驶的车辆后备箱内查获小口径运动步枪1支、小口径运动子弹42枚、弹壳1枚。经鉴定,查获的枪支具有致伤力,子弹性能良好。2020年9月,罗志恩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扣押的枪支、子弹和弹壳予以没收。2020年11月,罗志恩受到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