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站在“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强力统筹推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粮食安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检查、高压惩治腐败,督促发改、财政、国资、市场监管、粮食等部门刀刃向内深入自查自纠,有力纠治了一批突出问题、深入整治了一批作风顽疾、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推动完善了一批监管制度。为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和惩治震慑作用,市纪委市监委将分批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请各县(区)、各部门持续关注、认真学习,抓好警示教育。
临翔区粮食收储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违规设立“小金库”,部分管理人员共同侵吞“小金库”资金问题。2007年,临翔区粮食收储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原执行董事、总经理周伟,安排公司财务科科长杨永林、出纳李娜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并持续使用至2020年10月,“小金库”合计收入722.23万元。2008年11月至2020年10月,周伟、杨永林、李娜三人利用职务便利,共同侵吞“小金库”资金72.36万元。周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杨永林、李娜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周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杨永林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由中层管理岗降到营销岗一档聘用,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李娜受到政务撤职处分,由业务主办岗降到营销岗一档聘用,没收其违法所得。
双江自治县粮食收储经销公司原经理、法定代表人张明朝,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截留财政补贴资金、违规兼职取酬及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2010年至2015年,张明朝利用职务便利,安排公司相关人员通过虚开稻谷收购单、销售单等方式,骗取县级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截留销售县级储备粮价差收益共计65.0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津贴、办公费支出等;安排公司财务人员用他人名义造册等方式,个人违规兼职取酬10.84万元;在下属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承担的购买手机等费用1.25万元。张明朝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由二级主任科员降为四级主任科员,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