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31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于2021年4月1日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一)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不到位
1.关于“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整改情况。我局认真制定2021年度党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内容进行学习贯彻,在学习过程中做到在每一次学习传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或上级文件精神时安排一名班子成员进行原文传达,同时根据学习的内容,分管领导均结合我区林业工作实际进行发言;于2021年5月8日,邀请区委党史研究室专家到我局临翔解放史专题培训讲座1次,在党史教育过程中充分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专题培训讲座1次,并于5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博尚烈士陵园开展纪念烈士活动1次。
2.关于“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不及时,学习时效性不强”的整改情况。我局对办公室文件运转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1次,加强对办公室文件运转管理,对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做到会议要求不过夜,文件精神即收即传达,确保上级重要文件要求原则上于15个工作日内传达学习到位,并认真贯彻执行。
3.关于“党组会议事程序简化”的整改情况。我局党组对党组议事程序进行了全面整改,进入党组会议讨论的事项,均采取由办公室将议题提交党组成员进行会前酝酿,会上由分管领导进行详细汇报并提出办理意见建议,党组成员进行讨论,最后逐一进行表决关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决。
(二)执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有差距
1.关于“议事决策制度权责边界不清”的整改情况。我局对单位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重要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改完善,进一步厘清我局议事决策制度权责边界,明确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支部委员会的决策程序、决策权限,使我局的各类权责进一步明晰。
2.关于“党组会议题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我局对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需要党组会议研究的事项、确保“重大政策、人事安排、重大资金开支和项目建设”由党组进行决策,对每一次党组会议议题,均由各股(室)站、场、所提出,分管领导把关后交办公室梳理,最后由党组书记确定会议议题。
(三)履职尽责有差距
1.关于“推进林业产业经济发展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我局在林业和草原“十四五”规划编制中,将林业产业经济发展列入重点发展内容,将发展三七、金线莲、雪胆等林下中草药种植纳入计划,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将澳洲坚果、核桃的抚育管护纳入项目编制,打造坚果、核桃的抚育管护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全区的坚果、核桃的科学管护能力,提升林业产业质量,“十四五”规划在建设10个坚果、核桃初加工工厂,1个坚果、核桃精深加工厂,为林业产业发展夯实基础。
2.关于“推进护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的整改情况。我局将护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全面解决我区护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和设施老化问题;投资152万元,于2021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了小光山、雾龙山、小道河三个护林点损坏电路的维护更换,对旗山万级台阶入口处的森林防火检查点进行了拆除重建。
3.关于“落实全社会固定资产任务不力”的整改情况。我局积极结合上级投资意向和我区工作实际,编制一批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同时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国家更多的项目支持(截止2021年6月20日,已争取到位上级项目资金6011.86万元),力争按分工要求克期完成我局社会固定资产任务。
4.关于“退耕还林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整改情况。我局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过程中,对实施的项目选择的产业、树种做到多方听取专家意见,结合本地气候条件、发挥自身优势进行选择,不只看眼前市场上什么好卖、什么贵就发展什么,始终做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
(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我局提高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局的重点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认真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年内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召开专题部署会和分析研判会各1次;班子成员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将自身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总结。
2.关于“党组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有差距”的整改情况。我局进一步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在党组理论学习过程中认真执行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一次学习均安排1—2名班子成员就学习的内容结合自己分管工作谈学习体会,杜绝念文件、读讲话。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关于“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我局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年度党建工作安排会议,对年度党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同时对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进行细化分解和安排。
2.关于“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不及时”的整改情况。我局根据上级文件批复要求,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全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完成了支部换届变更设置;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务工作相关人员的党务知识培训和学习,确保党建工作按要求规范开展。
(二)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够严格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我局全面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坚决摒弃“老好人”思想,增强相互批评的“辣味”使班子民主生活会真正做到“红脸”、“出汗”;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由党组书记全面把关,做到材料不成熟不召开会议。
2.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整改情况。我局2021年3月5日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局机关支部全体41名党员全部到会参加,参会率达100%,全体学员的组织生活会材料均由支部书记全面把关,做到材料不成熟不召开会议。
(三)干部队伍专业知识结构不合理
1.关于“防火、病虫害、资源管理方面专业人才缺失”的整改情况。我局在日常业务培训中,重点增加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培训,从单位内部发掘人才资源;2021年期间,从基层林草服务中心选调1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公开招考招聘1名事业技术人员。
2.关于“林业行政执法机构空白、人员紧缺”的整改情况。我局积极向区委汇报,区委编委办于2021年4月19日,印发《关于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机构编制相关事宜的通知》(临翔编办〔2021〕12号)文件,给予我局在行政审批股加挂“行政执法大队”牌子,机构级格为股级,同意人员由单位内部调剂,现我局行政执法大队已正常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股室配置有执法人员5名;我局45岁以下未持有执法资格证书的31名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5月26日参加全国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现共有68名人员持有林业行政执法证书,具备林业行政执法资格。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不力
1.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我局全体班子成员切实提高对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的认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职责,党组书记加强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的检查督促,确保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到位。
2.关于“干部职工教育监督管理缺失”的整改情况。我局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在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及相关业务工作安排会议中做到逢会必讲纪律规矩,对长期抽调外出的人员,做到每季度定期召回开展谈心谈话1次,听取他们的工作情况汇报、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对他们进行教育,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监督管理。
3.关于“廉政提醒谈话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我局认真落实干部任前谈话相关规定,做到新任职前必谈、新调入单位必谈、岗位调整必谈、重大项目实施前必谈;对今年新从基层选调的熊金华同志,分别由罗星贵局长和杨春副局长对他本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同时在谈话中由1名党务工作人员参与记录,使廉政提醒谈话做到有据可查。
(二)关于“文风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我局切实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对相关文件材料加强核对、审核、把关,确保每一份文件、每一份报告材料均数出有据,内容详实,语言表达准确到位,杜绝文件材料错误遗漏问题的出现。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关于“报账凭证附件不齐”的整改情况。我局重新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了全面的完善和修定,进一步明确报账必须附文件依据、工作方案、菜单明细等必要的附件内容。
2.关于“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整改情况。我局及时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对相关财务知识的学习,加强对出差下乡人员报销单据的审核,避免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及时对涉及超标准报销的2名人员的差旅费(150元)进行清退并于2021年4月28日上缴纪委专户。
3.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我局及时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对相关财务知识的学习,确保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费用报销单》中无缺项漏项。
4.关于“使用工会经费不规范”的整改情况。我局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文件要求,正确领会文件精神;对负责工会工作的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及时组织开展工会经费使用相关业务知识学习,确保规范支出使用工会经费,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5.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违规发放干部职工福利”的整改情况。我局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进行了再次学习,确保工作中严格遵守;对因工作调动退出本单位工会的11名(10618元)会员给予违规发放的福利予以清退收回并于2021年4月28日上缴区纪委专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52809;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汀旗路134号(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邮编:677000;电子邮箱:lxqlyj@163.com。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