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31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4月1日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一)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关于“贯彻学习上级精神打折扣”的整改情况。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制定了2021年度党组学习计划,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0次,及时跟进学习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措施,提出目标任务,扎实抓好临翔“三农”领域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2.关于“党组会主要领导未做表态”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1次,提高党组班子及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二是健全完善《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程序的规范,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坚持以党组会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进行讨论决策。坚持做到“一把手”末位表态,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确保讨论事项符合议事规定。
3.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不及时”的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组织部《关于规范临翔区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报备的通知》(〔2020〕-94)文件精神,并按要求及时、规范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我局领导班子成员于2021年3月24日发生调整,局党组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于3月31日召开党组会研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确保局班子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分工明晰,团结协调,充分发挥领导作用,不断提高班子领导水平。
(二)民主议事决策行为不规范
1.关于“局务会代替党组会进行决策”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临沧市临翔区农业农村局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党组会议制度、局务会议制度、专题会议制度,明确并严格按照会议制度执行。进一步明确需要党组会议研究的事项,确保“三重一大”由党组进行决策,对每一次党组会议议题由分管领导把关后交办公室梳理,最后由党组书记确定会议议题。
2.关于“党组会记录未反映会议全貌”的整改情况。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局综合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要求记录人员会议记录全面完整、真实准确的反映会议全貌,并将党组会议记录本交由专人妥善保管,严格保密并及时归档备查。
(三)履职尽责有差距
1.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2021年完成5期6个班460人培训(肉牛培训班、中华蜂养殖培训班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班、牛羊养殖培训班、合作社培训班、茶叶培训班)。二是积极组织示范农场的评定和申报工作。今年有3家家庭农场通过评定,获得省级示范农场称号;组织37家庭农场申报市级示范农场,目前正在评定过程中;全区6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了区级示范社评定,以示范样板带动全区合作社规范发展。三是与供销社、商务局协调沟通,通过召开合作社理事长座谈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业务洽谈会、产品推荐会,落实“双绑”机制。组织区农业农村局102名职工干部“分片挂社”入村联系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训会,发放农民专业合作社宣传资料50000余份。目前,全区13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采取“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带动模式,形成产业链,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2.关于“推进拖拉机驾驶培训社会化不及时”的整改情况。及时发布公告、审核把关相关企业资质,筛选了具备办学条件并符合要求的临沧金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举办临翔区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依托公司于2020年8月开始招收学员,2020年考试通过并取证2期228人;2021年考试通过并取证2期196人。同时,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在培训过程中严格教学。
3.关于“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工作推进慢”的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入位、扛实责任。积极主动与自然资源局衔接,共同研究和组织开展工作。全面落实“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农户申请、村组审核、乡镇审批”的联审联批机制。二是强化培训指导,促进业务能力提升。举办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班,组织各乡(镇、街道)宅基地审批管理人员等60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对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乡村规划和规划许可、农村宅基地监管等相关政策和法律进行解读。组织我局业务人员对乡(镇、街道)业务培训,审批流程、“三到场”、农村宅基地及建房审批审批工作台账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三是加强宣传力度,确保群众知晓政策。印发《致全区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农村宅基地批准流程示意图5万余份,同时,利用网络平台、村广播以及召开户长会议等形式,对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工作进行宣传,让广大干部及群众了解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知晓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审批流程等。
(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关于“对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年度工作计划,调整充实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股(室、站)长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2021年上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召开分析研判会3次,并及时向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我局2021年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报告。三是不断增强领导班子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并严格要求党组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2.关于“理论武装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制定了《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临翔农党组发〔2021〕22号)文件,安排了12个专题学习,目前已开展了10次专题学习,并及时收集整理党组班子成员交流发言材料,做好会议记录,规范学习档案。二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运用“学习强国”APP、“云岭先锋”等学习教育平台,及时跟进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要会议精神,定期通报“学习强国”APP积分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营造学习的浓厚氛围。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关于“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抓好基层党建作为主业主责,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及时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2次,以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二是制定印发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农业农村局党组2021年党建工作总体方案、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三是加强党务知识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的工作技能,规范填写《支部工作手册》,妥善保管痕迹材料,确保党建工作按要求规范开展,着力提升支部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根据区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委组织部 《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临翔学组办发〔2021〕25号)文件精神,严格对照主题、时间、步骤要求,制定我局方案,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二是严格要求各党支部认真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谈心谈话、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三是各党支部根据会议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党员干部发言提纲、批评意见清单、整改措施等材料,健全会议档案。
(三)关于“执行党费收缴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以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党章》、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等文件4场次。二是认真开展党费收缴工作。制定《临沧市临翔区农业农村局党费收缴制度》,年初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逐个进行核算,并下发到各支部和党员个人手中,使党员做到心中有数。将每个月1号定为“党费日”,按月收取党费,并及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公示。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1.关于“未按要求落实责任”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加强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的检查督促,确保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到位。二是制定印发区农业农村局党组202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全局2021年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督促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与干部职工扎实开展好谈心谈话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2.关于“以其他会议代替党风廉政专题研究安排工作”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相结合,持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与分管股(室)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督促分管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上半年,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6场次,分析廉政风险点42人次,做到具体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工作齐头并进。
3.关于“补造《纪实手册》”的整改情况。规范使用《纪实手册》。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督促分管联系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查验。半年来,党组书记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2次,对调整的股室负责人开展任前提醒谈话12人次。各分管领导累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6人次,对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1人次。坚持党性原则,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实事求是做好谈话记录并要求谈话对象签字,互为验证。
(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走形式
1.关于“防控措施不精准”的问题。采取自己查找、群众评议等方法,重点查找个人岗位在职能职责、权力运行、作风状况等方面的风险,单位、部门在决策议事、制度机构、工作流程等方面的风险,对查找出的风险,要认真分析表现形式和形成原因,结合职能职责,从岗位、股室、个人三个层面,开展25个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查找风险点47个,制定防控措施74条;开展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42个,查找风险点106个,制定防控措施119条。
2.关于“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在单位自己查找、群众评议的基础上,采取党组书记审核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审核分管部门的形式,层层把关,确保廉政风险点查的准、防控措施定的实,可操作性强。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三)关于“监督管理‘宽松软’的整改情况。一是以会议学、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学、实地参观学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党纪法规、反面典型案例的学习,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以案为鉴,以案为镜,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筑牢底线。二是坚持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三个在前”的原则,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对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同时,修改完善了《临沧市临翔区农业农村局日常工作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强化规章制度的刚性约束,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推动了全局监督管理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关于“报账凭证附件不齐”的整改情况。及时修改完善了《临沧市临翔区农业农村局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报账员的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完善财经管理制度,从严规范票证管理,加强对开支真实性审查和原始凭证要素检查,从严审核把关,确保财务票据事由清楚、填写合规、手续完备。
2.关于“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整改情况。2018年7月32号凭证多报销60元已于2021年4月14日退回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由于报账人员书写潦草,2020年2月4号凭证被巡察组指出下乡12人,报销450元,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情况,经核实,实际下乡人数为13人,实际报销金额450元,并未多报销。同时,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杜绝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3.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格”的整改情况。2020年2月5号凭证多报销20元已于2021年4月15日退回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修改完善了《临沧市临翔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项支出必须先申请,经同意后再办理,资金支出由经手人在票据上签字,站所负责人把关,业务股室审核,再报分管业务副局长审核签属意见,最后报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同意后给予报销。
4.关于“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的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因公务活动确需接待的,公务接待应有派出单位发出的公函(含电话记录),告知公务活动事由、主要日程安排和人员名单等,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对产生的接待及时填写接待清单,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对未按要求审批报备、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完整、与公务无关或超预算支出的一律不得报销。
5.关于“长期往来款挂账”的整改情况。及时对所有往来款进行全面清理,对单位间往来款项及时衔接、协调,对垫支的项目款及时申请财政纳入预算或申请上级相关部门给予列入项目扶持。截止2021年6月30日,水稻、玉米农户自担保费28.2万元已于2021年4月归还财政借款后冲减往来款,猪瘟疫苗款及大碱款18.34万元已于2021年2月收回,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经费已于2021年5月收回90万元。
6.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的整改情况。2018年10月51号凭证购买1台冰柜980元,已于2021年5月补记入固定资产。在下步工作中我单位将加强对采购管理办法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学习,严格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全面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并严格做好固定资产的监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22665;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新安路668号临翔区农业农村局,邮编:677099;电子邮箱:2122665@163.com。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