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商务局进行了巡察。11月1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商务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收到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和干部职工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研究和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临翔区商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细化工作方案。局党组班子切实扛实整改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制定下发了《临翔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明确了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跟踪问效。按照突出重点、把握进度、强化跟踪、全面从严的整改要求,局党组通过定期例会、情况通报等方式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为保障整改工作和常规工作两不误,将巡察整改工作列入2021年全局重点工作内容,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工作的进度和实效。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打折扣。
(1)关于“学习贯彻中央精神流于形式”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研究制定重点工作落实方案,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商务落地、落实。年内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参学72人次;在职干部理论学习8次,参学104人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现场教学4次,参学44人次;参与网上党史知识答题1500余次;撰写党史学习心得体会40余篇。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不断深入推进。二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单位党建工作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年内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4次,向上级汇报意识形态工作1次。三是切实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读书会、例会等强化理论学习,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思想宣传和舆论控制能力,积极面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挑战。
2.落实上级党委重要决策部署不深不细。
(1)关于“对重点工作研究不够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深入学习研讨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二是及时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等会议及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临翔区扩大深化对缅开放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等。三是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三个示范区’建设、10项重点工作”等重点工作,按照上级要求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开展专题研究,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2)关于“对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借力对缅经贸活动,助力企业开拓缅甸市场。组织辖区8户外贸企业、9户内贸企业、7户电商企业、1户物流企业参加了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线上展览;积极协助市级部门成功举办了线上第二届中国(临沧)-缅甸(腊戍)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积极组织辖区25户企业线上参展边交会;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为2.72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90.81%。二是组织电商协会到省内外挂钩单位宣传推介临翔农特产品,全年挂钩单位通过“832”平台采购临翔农特产品1010万元,其中:华中科技大学采购599万元,云南省公安厅采购115万元,云南大学采购230万元,上海崇明区采购66万元。
(3)关于“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7个专项行动”工作责任,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病媒防治、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加强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和网格内的监管,持续开展宣传动员、检查、抽查等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商超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折不扣的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码,规范“一米线”等工作,节假日前加大对该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
3.履职尽责有差距。
(1)关于“协调组织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主动性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党组主动履职意识,按照《临翔区车用燃料油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2次;完成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行业内安全生产检查4次;按照《临翔区加油站智慧化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安装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测。
(2)关于“外贸主体培育力度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争取政策扶持,帮助企业申请获得2021年境外替代橡胶返销指标2366吨;帮助企业申请获得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边境贸易发展项目资金40万元、替代种植运保费补助24.3万元。二是组织外贸企业参加云南首期全省干部RCEP线上专题培训和市、区现代商业企业家培训。三是以优化服务环境为着力点,帮扶企业做强做大。协调处理好企业在进出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务。
(3)关于“部分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多年未完成”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1年五项指标达到区级目标,分别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8.62亿元、增长15.5%,零售业销售额59.2亿元、增长19.6%,外贸进出口2.72亿元、增长3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18.09%,邮政业务总量8242.2万元、增长80.6%;两项指标未达到区级目标,分别是:批发业销售额110.83亿元、增长4.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长8.95%。二是按照《临翔区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科学分析研判经济运行情况;优化企业服务机制,定期开展企业走访服务;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兑付2019年度升限升规批零住餐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55.26万元。三是优化《现代商业企业家工程培训方案》,按照培训计划完成2021年培训任务,拟定2022年培训计划并严格抓好落实。四是强化市场主体培育,2021年培育升限商贸流通企业14户,培育服务业升规2户。
(4)关于“深入调研走访服务企业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大力推进企业联系服务制度,依据《临翔区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完善商务干部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和企业档案,做好走访记录,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清单,并及时研究解决并上报。2021年以来局领导带队实地深入走访服务辖区商贸企业80余户次,收集到企业反馈困难和问题20个,已协调解决20个,商贸流通领域营商环境得到持续有效改善。
(5)关于“农村电商服务站点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按照《临沧市临翔区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调研站点建设情况,已排查27个站点,全力推进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项目,加大站点服务赋能,以“农产品上行及工业品下行”为重点,着力打造临翔农村电商新亮点,已完成2个示范站点提升。
4.财务管理不规范。
(1)关于“原始凭证附件不齐”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及财务人员对《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学习,强化财务管理。二是已完善相关接待费、住宿费、培训费等报销支出附件缺项留存备查。三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报账审核,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原始凭证审核力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2)关于“财务审批程序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对《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学习,强化财务管理。二是严格按照《临翔区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按照审批流程,执行先审批后支出,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由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
(3)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对《临沧市临翔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和细化临翔区级机关差旅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学习,规范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二是针对报销差旅费无出差事由、原始单据资料关联不一致问题已由经手人提供对应的附件,留存备查。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强化财务监督,坚决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四是按照规定,差旅费报销一律运用公务之家平台报销。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文风不严谨。
(1)关于“重要材料校核不认真”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严肃文风,强化工作落实,进一步严格公文、汇报材料等审核和查错,规范材料撰写工作,切实按照公文要求规范公文写作,提升报送文件质量。二是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修改完善《临翔区商务局内部管理制度》。
(2)关于“工作制度抄袭应付”的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责任意识,端正工作态度,深入研究工作,立足自身实际、着眼于解决具体问题,力戒敷衍应付、东拼西凑等形式主义,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2.关于“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领导班子、财务人员对《会计法》等财务法律规章的学习,强化财务管理。二是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支出。三是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待区级指标下达后对未调整部分及时冲账并进行准确财务处理。
3.违规报销差旅费。
(1)关于“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18年1名干部超标准报销伙食费140元,已进行清退并转入区财政(国库)账户;2018年超人员报销参展伙食费3105元,今后杜绝类似问题发生;2019年参展超标准报销差旅费1259元,经办人未规范填写报销单,没有体现实际出差人数,已要求经办人对报销凭证进行补充说明。二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报账审核,要求财务人员对不规范单据、票据一律退回、不予办理。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对《临沧市临翔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和细化临翔区级机关差旅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的学习,规范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报销。
(2)关于“重复报销差旅费”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办人将2018年参加美食展购买地毯、货架等4200元错误填入差旅费审批单中市内交通费一栏内,存在不规范填报报销单据问题,已要求经办人对报销凭证进行补充说明。二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报账审核,要求财务人员对不规范单据、票据一律退回、不予办理。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对《临沧市临翔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和细化临翔区级机关差旅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的学习,规范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报销。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落实党建基层制度不到位。
(1)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的整改进展情况。把集中学习和现场教学相结合,通过研讨学习、参观红色基地、观看红色电影等方式丰富“主题党日”活动。2021年运用“主题党日”开展集中学习5次、室外现场教学4次、服务活动3次、观看党史影片1次。
(2)关于“执行党费日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每月1日“党费日”制度,月度一收缴,季度一公示,2021年党费规范记录,已按要求按时足额上交组织部账户。
(3)关于“落实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全面落实“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支部全体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次数均达2次以上,服务时长均达6小时以上;单位党组织到社区服务9次,累计服务时长18小时。
2.议事决策行为不规范。
(1)关于“党组议事决策内容不完善”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履行党组职责,完善区商务局党组议事制度。二是严格按照《临翔区商务局会议制度》要求,根据会议议题范围研究决定相关事项,规范议事决策行为,并规范记录。
(2)关于“党政会议权责边界不清”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临翔区商务局会议制度》要求,根据会议议题范围研究决定相关事项,规范议事决策行为。二是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3.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紧夯实不够。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抓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学习《关于运用“1234”促改联动工作法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意见》。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认真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围猎 行贿者说》、《东河之问》、《开尔行贿记》等宣传教育片,通过周一例会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典型案例通报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
(2)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未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临翔区商务局关于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临翔区商务局202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要求,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年内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及研究部署会3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常规性谈话10人次,开展被处分干部专项约谈1人,开展廉政党课4次。三是运用《纪实手册》,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开展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人员的责任约谈,认真做好廉政党课记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66356;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白塔路101号区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临沧市临翔区商务局办公室。邮编:677099;电子邮箱:lxqswj2166378@126.com。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商务局党组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