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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时间:2022-03-11   作者:   来源:临翔区纪委区监委    点击: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机构)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机构)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十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二、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三、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八、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部门基本信息表

二十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纪委)由党的临翔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临翔区纪律检查机关;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委)由临翔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临翔区监察机关。区纪委和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临翔区委和临沧市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区纪委区监委的主要职责是:一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三是负责全区监察工作;四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五是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六是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或者修改我区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七是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八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区直部门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九是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委巡察办)为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作为区委工作机关,正科级。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能。

临沧市临翔区委巡察组主要职责是承担区委巡察工作任务,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完成区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内设14个机构,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加挂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派驻机构改革后,共派出15个纪检监察组(包含派驻公、检、法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内设综合室、信息督查室两个机构;设立区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巡察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党规党纪的执行力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在新的历史方位中坚守职责定位,在党和国家全局中找准着力点,更加突出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督紧压实责任,加大“两个责任”落实力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协助区委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防止落实主体责任虚化空转。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扛稳抓牢管党治党主体职责。

三是做实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扶贫环保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

四是从严执纪问责,督促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以“六大纪律”为戒尺,把纪律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用纪律尺子衡量、规范、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重点整治党组织软弱涣散、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常态化,做到潜在问题早发现、苗头问题早提醒、违纪问题早处理,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违纪蜕变成违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高线”,守住“底线”。

五是坚持正风肃纪,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始终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及时研究和发现“四风”问题的新变化、新特点、新形式,看住“关键少数”,加大惩戒问责力度,从快从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毫不妥协,全面检视、靶向纠治。

六是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不管任何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聚焦党的十九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惩治力度,防止带病提拔。坚持纪在法前,突出执纪审查的政治性和纪律性,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各个环节,都要突出纪律特点。

七是把准政治定位,高质量开展政治巡察。围绕中央、省市区委对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批示,突出全区“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谋划、制定好五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结合,认真研究探索巡察工作的组织形式和方式方法,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回头看”有机贯通起来、灵活穿插使用,打好“组合拳”,使巡察节奏加快、质量提高、震慑作用加大。

八是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理念,坚持将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与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巡察机构改革同步推进,加快纪检监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大力培育纪检监察机关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全员培训、轮岗交换和选拔使用,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坚决防止“灯下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105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498699.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247544.1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元,事业单位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251155.00元。

与上年19088236.14元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410462.9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9307.98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中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和卫生健康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中纪委监委办案补助经费增加,导致财政拨款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498699.12元,其中:本年收入19247544.12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251155.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247544.12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9088236.14元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0462.9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9307.98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中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和卫生健康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中纪委监委办案补助经费增加,导致财政拨款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9498699.1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498699.12元,其中:基本支出19047544.12元,与上年18698236.14元对比增加349307.98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养老保险缴费和医疗保险缴费增加;项目支出451155.00元,与上年项目支出390000.00元对比增加61155.00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增加251155.00元,本年财政拨款减少19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11 纪检监察事务14894348.76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14894348.76元(基本支出14443193.76元,项目支出451155.00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443193.76元,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11795256元;公用经费支出2647937.76元(主要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51155.00元,主要是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商品服务等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巡视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巡视工作;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纪委全会及其他工作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84911.36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5246.08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9665.28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72.77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72.77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纳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

21011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485731.67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20576.9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中公务员医疗单位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31674.7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中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48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1211434.56元: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1211434.5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2年用于保障区纪委监委机关正常运转、事业发展支出等支出19498699.12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9047544.12元,其中基本工资3695616.00元、津贴补贴5535672.00元、奖金2563968.00元、职业年金缴费269665.2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15246.0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20576.9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1674.7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5752.77元、住房公积金1211434.56元、办公费758500.00元、水费8000.00元、电费35000.00元、劳务费48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0000.00元、差旅费60000.00元、邮电费5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印刷费20000.00元、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工会经费162437.76元、其他交通费用864000.00元。项目支出451155.00元,其中会议费25000.00元,办公费256155.00元、差旅费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办公设备购置40000元。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与省级配套事项

无与省级配套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0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复印纸、办公设备、公务用车服务等,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0000.00元,与上年170000.00元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原因:近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265人次。

无变化原因:单位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职能调增但未增加公务接待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00元,与上年150000.00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无变化原因:厉行节俭,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职能调增但未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第一个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纪委全会会议经费;(二)立项依据:《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区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临办发〔2014〕132号;(三)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纪委监委;(四)项目基本概况:2022年年初召开临翔区纪委全会,做会议工作报告,总结2021年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工作,接受监督。(五)项目实施内容:区纪委计划于2022年年初召开临翔区纪委全会。根据区委常委会议通过的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及时下发会议通知,安排参会人员食宿,并认真拟写、校核、影印相关会议文件、资料,确保会议的顺利召开。(六)资金安排情况:安排25000.00元经费。(七)项目实施计划:2021年底进行会议的筹备,于2022年年初召开临翔区纪委全会。(八)项目实施成效:全会全面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经验,并对未来一年的工作作安排部署,确保未来一年的工作做到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第二个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巡察工作经费;(二)立项依据:《区委常委会议纪要(四十)》;(三)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纪委监委;(四)项目基本概况: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聚焦职责使命深化政治巡视;坚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构建巡视巡察战略格局;推进巡视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促进健全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巡视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好后半篇问责。(五)项目实施内容: 加强对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巡察理论水平,实现对村(社区)的巡察全覆盖,配齐配强巡察办、巡察组工作人员,抓好机制建设,提高巡察效率,把准巡察政治定位、政治内涵、政治方向,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巡视巡察最新要求和工作部署,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组织开展五届区委巡察工作。(六)资金安排情况:安排150000.00元经费。(七)项目实施计划:年内开展不少于3次巡察,完成全覆盖任务。(八)项目实施成效:开展政治巡察,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三个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纪委、监委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经费、办案补助经费等相关工作经费;(二)立项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三)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纪委监委;(四)项目基本概况: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五)项目实施内容:一是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扶贫环保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三是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六)资金安排情况:安排276155.00元经费。(七)项目实施计划:围绕中央、省市区委对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批示,突出全区“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工作。(八)项目实施成效:对中央和省市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47937.76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与上年对比,较上年2615040.48元增加32897.28元,增幅1.2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公用经费也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11917353.30元,其中,流动资产3422426.60元,固定资产8494926.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无形资产原值534880.00元,已摊销完毕)。与上年资产总额14929976.54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12623.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1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22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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