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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时间:2023-10-30   作者:   来源:区委巡察办    点击: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五届区委第八轮巡察派出五个巡察组,于2023年10月30日至12月13日对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党校、区融媒体中心,区民族宗教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残联、区侨联、区文联、区社科联11个单位(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

本次常规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政治责任和作用发挥情况,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强化政治监督,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全面履行职能责任,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推动新时代临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区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办理。

巡察期间,设信访接待点:临沧市临翔区纪委办公楼二楼区委巡察办,联系电话:0883-2133693;举报信邮寄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A313号区委巡察办转,邮编:677000;开通“临翔巡察直通车”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下图;来电、来访时间为08:30—12:00,14:30—18:00。同时,为便于干部群众直接投放信件,在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委办公楼二楼区委巡察办以及被巡察单位办公区设立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到2023年12月13日。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区委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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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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