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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时间:2024-10-15   作者:   来源:临翔区委巡察办    点击:


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区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定于2024年10月15日至11月18日对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5个单位(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刻认识政法单位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肩负的重要使命,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和工作特点,紧盯权力和责任,聚焦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深入查找政法单位“四个聚焦”,尤其是在推进平安临翔、法治临翔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政法单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加快推进新时代临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区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综合运用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调研了解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区管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办理。


巡察期间在被巡察单位巡察组办公点设信访接待点;设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A313号区委巡察办转,邮编:677000;开通“码上巡”反映问题二维码(见下图);巡察组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每天8:30—18:00。同时,为便于干部群众直接投放信件反映情况,在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委办公楼二楼区委巡察办以及被巡察单位驻地设立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到2024年11月13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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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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