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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20-10-16   作者:临翔区纪委监委   来源:临翔区纪委监委    点击: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在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7年2月3日)

鲁应斌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区第四次党代会和区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区委对这次全会十分重视,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研究了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东红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坚守职责使命,忠诚履行职责,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2016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6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召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纪检监察工作不断迈出新步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区纪委常委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把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坚定政治方向,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切实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

加强党章党规和廉洁从政警示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党章党规知识“进党校、进课堂、进媒体”和网上测试答题活动,举办“树立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党章党规知识竞赛;在全区开展党纪党规政策宣讲119场(次)、专题学习241场(次)、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384场(次)、专题讨论1200余场(次)、撰写心得体会1.2万余篇,不断深化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依托临翔区党风廉政网、临翔区纪委官方新浪微博、临翔网“廉政建设”专栏和《临翔手机报》等网络媒体平台,及时展示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成果,传播廉政勤政理念;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观看反腐纪录片《永远在路上》,集中观看《镜鉴》《警钟》等换届警示教育片,深刻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理想信念“高线”,坚守纪律规矩“底线”。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和要求,通过“两个责任”+两个《办法》、两份清单、两份函告、两种谈话、“一案双查”等方式,层层传导延伸落实责任。区委常委会22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区委常委班子6次开展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区委主要领导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批示107件(次),对区委班子成员和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4场56人(次);制定主体责任分解方案和责任清单,细化量化责任。坚持由区委常委带队对全区81个责任单位贯彻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严肃考核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职责定位,建立健全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严格落实《临翔区纪委常委挂钩联系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负责人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坚持从党委、纪委两个方面听取主体责任落实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区纪委常委开展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织负责人廉政提醒谈话270人(次)。

(二)坚持问题导向,执纪监督强力推进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切实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各级党委、纪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坚决纠正执行不力,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持续开展专项纪律检查。一是持续发力纠正“四风”。紧盯关键时段、重点人员、敏感问题,防止“四风”问题隐身变异,共发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10件10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件5人。二是突出脱贫攻坚等五项工作专项纪律检查。发现脱贫攻坚领域存在问题42个,提出工作建议42条。重点对“五网建设”中的大临铁路、玉临高速公路、机场高速公路三个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干部作风等10个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三是持续开展“六个严禁”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共发现和纠正“不作为”问题22个、“乱作为”问题19个。

着力维护群众利益。坚持乡(镇、街道)党政班子和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制度,接待来访群众194人(次),受理各类问题79件。抓实群众诉求渠道畅通“五级联动”监督工作,督促受理办理群众诉求4937件,办结4927件,办结率99.79%,满意率99.59%。不断探索监督执纪新举措,在全区102个村(社区)377个村组活动场所设置统一模式的农村“三资”及惠民政策公开栏,公开区乡村三级监督举报电话,把监督触角延伸至村组。切实抓好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3件13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总结报告制度。加强民生资金电子网络监察系统监管工作,对38个未及时发布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信息、24个超时登录的区级单位及时进行通报,确保民生资金安全、透明、高效运行。

(三)落实制度建设责任,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得到巩固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是全面实施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组织58名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三届六次全会述责述廉,实现了全区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届内全覆盖。二是对新提拔和调整交流使用的6批180名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教育,签订勤政廉政承诺书和家庭廉政公约360份,实现了全区提拔调整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全覆盖。三是严格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实现了年内区纪委常委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党政负责人廉政提醒谈话全覆盖。四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全区878名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拟提拔任用、因公因私出国(境)的区管干部,区级及以上拟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审查,累计审查单位(集体)370个、领导干部2517名,实现了廉政审查全覆盖。五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现了全区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全覆盖;严格规范报备审查,共受理科级领导干部婚丧喜庆报告34份,开展提醒谈话28人(次),实现了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审查全覆盖。

切实加强换届纪律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九个严禁”和“九个一律”要求,深刻汲取“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等典型案件的教训,切实加强换届工作纪律督查,对涉及换届纪律的11件信访举报件坚持快查、快办、快结,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确保区乡村三级换届风清气正。

(四)持续高压反腐,纪律审查和责任追究更加严格

强势推进纪律审查工作。制定出台《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和《临翔区贯彻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具体实施办法》,坚持铁面执纪,严格按照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标准,强化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和统一管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着力整治和查办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办理信访举报76件,处置问题线索53个,查处各类违纪案件30件30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件2人。综合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共开展谈话函询25人(次),其中,谈话函询了结处理12件12人、问责和组织处理13件13人。

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及时组建巡察机构,明确巡察对象、巡察方式和巡察内容,完成首轮对圈内乡、区卫计局2个单位的巡察工作,巡察“利剑”作用明显发挥。

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对18名领导干部和1个区直单位党组给予问责处理;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的25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3名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对不胜任岗位职责、驻村工作季度考核排名后5位的25名干部实行召回管理;对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4个基本合格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同级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对民主评议机关和行业作风分类排名末三位的6个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组织约谈,并对其班子及主要领导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对廉政审查中发现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36个区级单位、13名干部,取消评先评优及表彰奖励资格。

(五)着力开拓创新,制度机制创新成效明显

积极探索实践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核查工作机制。面对当前农村基层信访举报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足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直面问题,从主动出访、分析评估、面议对质、监督参与“四个方面”着力,积极探索实践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核查工作机制,搭建工作平台,解决基层信访举报突出问题,有效化解民怨,维护社会稳定,有力提高了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其做法及成效得到了省、市纪委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纪检监察学会滇西学联组研讨会上进行了交流推广。

积极探索实践“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开展“两个责任”+两个《办法》、两份清单、两份函告、两种谈话、“一案双查”等工作,层层传导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其做法及成效在省、市纪检监察信息专刊上交流使用。

积极探索实践“互联网+公开”,实现脱贫攻坚信息公开监管可视化。针对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中日益凸显的“群众真正想知道的不公开、公开不及时、公开监管面不广以及公开情况无法有效监管”等问题,通过“互联网+公开”,建立区级电子监管平台、10个乡(镇、街道)建立监管链接平台、102个村(社区)建立公开前台、全区377个村民活动场所设立公开栏,上下联动、横向到边、党政同责、建章立制,实现监管网格化、可视化,着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延伸。其做法及成效被市纪委在全市进行推广。

(六)注重强基固本,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有效加强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8+N”的模式,圆满完成区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制定出台临翔区“三个提名”考察办法,选优配强干部队伍,完成区、乡两级纪委换届。区纪委常委班子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2016年,对3名乡纪委书记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落实不力进行通报和约谈,对1名乡纪委书记因工作失误进行谈话诫勉。

回顾一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深刻地认识和体会到,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必须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始终坚持尊崇党章党规,严明党纪;必须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实到基层;必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深化拓展作风建设;必须坚守职责使命,用担当诠释忠诚,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考验。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区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尚未根本改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党章党规党纪执行不力,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到位,忽视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践中有待深化;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缺乏担当精神;少数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滥用权力、甚至腐化堕落;“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其表现形式日趋隐蔽复杂;“小金库”问题屡禁不止,基层“苍蝇”式腐败问题依然突出,侵吞挪用、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个别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责任缺位,作风不严不实,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亟待提高。对此,我们要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区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十九大将要召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区委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一)严明党的纪律,把管党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树立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担当精神为标杆,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要加强各级党组织对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维护良好政治生态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临翔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明换届纪律。严格按照“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要求,加强换届纪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行为。坚决落实廉政审查,认真梳理排查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涉及换届纪律的信访举报要坚持快查、快办、快结,狠刹歪风邪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强化党内监督,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

规范权力运行制约。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化主体责任落实,深刻总结剖析重点领域腐败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防治,从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入手,加快实施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做到权力运行实时记录、全程留痕、倒查有据,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下规范,着力构建“不能腐”的体制机制。

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党委会)委员的监督,完善“一把手”监督办法。上级纪委要把下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纳入监督重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同级纪委要定期将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

完善监督体系和制度。围绕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责定位,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监督的新途径新办法,着力构建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着力构建不敢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把制度蕴含的力量充分释放出来。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

(三)加大问责力度,督促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把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点,持续传导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各个方面,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改进考核内容和标准,强化从严治党的责任和要求。坚持和完善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严格述责述廉报告的审查程序,增强质询提问的针对性,把述责述廉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要通过纪委全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方式,实现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全覆盖。

切实用好问责利器。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勇于铁面问责,曝光典型问题。落实终身问责制,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责任人是否调离岗位、提拔或者退休,都要严肃问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让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的利器。

(四)抓好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坚持抓好作风建设不放松。要紧跟“四风”新动向,创新监督方式,持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对巡察、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四风”问题的,要专项处置;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要先于其他问题进行查处和通报。要把顶风违纪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以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严查严办。

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认真梳理问题,修订制度措施,增强执行力。要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要从解决“四风”问题和领导干部作风不严不实问题出发,树立现代家庭理念,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建设新时代的家风文化,增强党员干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以文化自信支撑政治定力,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带动作风整体转变,推动社会风气好转,不断聚合向善向上的正能量。

(五)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要以越往后执纪越严为导向,盯紧“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加强问题线索研判和处置。进一步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健全追逃追赃协调机制,扎实做好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不断完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应急联动等组织协调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要把严明审查纪律与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严格程序,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提高惩治腐败的能力。要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设警示教育课程和发挥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震慑。

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贯彻执行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抓实信访受理、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环节,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践行“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双方签字备案制度,着力在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筑牢挺纪在前的第一道防线。强化日常监督执纪,补齐监督短板,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同本人见面,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审批和报告制度,对区管干部,由区纪委常委直接谈,或者会同其所在党委(党组)书记一起谈。严格把握执纪尺度标准,防止对反腐败形势的“误判”、对执纪工作的“误解”、对处置方式的“误处”,该教育挽救的教育挽救,该深查细究的绝不放过。

(六)压实基层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重点督促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关键作用,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与监督,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定期曝光典型违纪问题。健全纪律审查工作机制,推行“村案乡办”“乡案县审”“交叉检(审)查”等机制,确保基层执纪审查没有空白点。对反映相关问题信访举报较多的,以及办理不力、进展缓慢的,要约谈相关负责人,传导责任和压力;对顶着不办、压着不查、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要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实行脱贫攻坚综合督查联动协作机制,综合存在问题,突出部门主责,整合督查力量,强化成果运用,落实监督责任,提升监督执纪效能。扎实推进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现象,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救济物资、截留私分扶贫款、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三资”管理、惠民政策、土地征收等领域基层干部“雁过拔毛”、吃拿卡要、强占掠夺等问题,保障扶贫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利用脱贫攻坚惠民政策落实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公开监督平台,通过“互联网+公开”的方式,倒逼基层在脱贫攻坚惠民政策的落实上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七)聚焦中心任务,强化巡察和派驻监督

深化巡察监督。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察监督格局。科学制定巡察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巡察任务,不断改进巡察的组织形式和方式方法,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建立健全巡察质量考评制度,加大反馈、整改情况公开力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主动认领责任,狠抓整改落实。

强化派驻监督。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增强监督实效,切实发挥好“探头”的作用。

(八)牢记职责使命,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旗帜鲜明的讲政治,强化党内监督专责作用,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坚守职责定位,持续深化“三转”,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转变理念思路,改进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考验。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关键环节管控,落实纪律审查主办责任制,严格工作规程,严控自由裁量权,规范执纪行为。严格责任倒查,对不忠诚、不干净的,必须严肃查办;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对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进行问责。要把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作为政治责任,以铁的信仰立身、铁的担当尽责,坚定政治立场,真正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交上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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