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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20-10-16   作者:临翔区纪委监委   来源:临翔区纪委监委    点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5日)

熊扬生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区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17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区委对这次全会十分重视,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昨天,尚东红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守责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7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综合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正“四风”,坚决惩治腐败,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支部会、读书会、报告会、讲坛讲座等形式,原原本本学习报告原文和新修订的《党章》。结合“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主题实践活动,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全面把握精神实质,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好党风廉政网、临翔网“廉政”专栏,开通“临翔清风”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全区62个单位4647名干部职工及家属参观清廉家风文化作品展。组织全区6000多名干部职工和村务监督员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巡视利剑》等廉政专题片。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向全区领导干部发出节日廉政提醒短信人均34条。坚持“双重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制度,全区35名处级领导干部和550名科级领导干部分别参加所在支部学习4865人次,为所在党支部和挂钩联系点讲党课2458次。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始终坚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举措,牢固树立“抓好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之责、学习教育之责、监督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和以上率下之责。把强化“关键少数”政治担当作为管党治党重要内容,着力推动从严治党责任层层传导,落细落实。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和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延伸落实。区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就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题学习。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坚持上廉政党课制度,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与区委常委班子成员、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教育提醒谈话93人次。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实行主体责任清单式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机制,全区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实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实手册台账备案,对责任书签订、研究安排部署工作、常规性廉政提醒谈话、“第一种形态”记录、廉政党课、接访下访6大类硬性指标进行量化记录、全程记实,由纪检监察机关对记实情况负责跟踪督促。坚持区委常委带队对全区各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量化标准,统一考核,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纪律约束,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近平对云南的“三大战略定位”,切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脱贫困、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开展“五网”建设责任落实纪律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对重大项目推进、重点项目保障工作、重点工程实施情况的专项督查。组织全区深入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发现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22个,问题线索3件,严肃查处了博尚水库管理局私设“小金库”案,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1名领导干部进行免职处理,对负有监管不到位、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1名领导干部给予诫勉的问责。开展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发布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十严禁”纪律公告。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纪律督查,对工作作风懈怠、履职不到位的3名领导干部给予纪律处分。从强化警示教育、注重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和严肃执纪问责四个方面持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将“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列入全区意识形态监督检查工作内容。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落实《临翔区领导干部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试行)》《区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规定》和《廉政审查办法》等规定,坚持“三项谈话”制度和区纪委常委挂钩联系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制度。2017年,共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6批239人(次),签订勤政廉政承诺书和家庭廉政公约466份;审核更新33名处级干部和933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受理科级领导干部婚丧报告50份,开展提醒谈话30人(次)。区纪委常委开展10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纪(工)委书记,67个区直单位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及区纪委5个派出纪工委负责人廉政提醒谈话2轮(次)。严格落实廉政审查制度,共审查单位312个、领导干部1542人(次)。实施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区住建局、区林业局、区教育局3个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质询测评。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共梳理权力数948个,制定内部机构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4254条。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均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均严格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和纠正,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方案》,将领导干部任期内管辖的自然资源资产变动情况纳入干部任期考核评价内容,不断探索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正“四风”。严格落实临翔区《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制定《临翔区领导干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跑官拉票、推诿扯皮、大操大办、滥发津补贴等,坚持抓常抓长,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发力纠正“四风”。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派出明察暗访组94个、专项检查组84个、随机抽查组82个,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纠。对区“两会”会风会纪进行现场监督、全程监督、巡回监督,对未按要求参加会议的6名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调研及抽查工作,对抽查发现的10个问题移交被抽查单位党委(党组)整改,1个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全区贯彻落实整改办公用房专项纪律检查和纠正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责令36个单位清理整改办公用房超标面积735.7平方米。2017年,全区共立案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件2人;对工作作风懈怠、履职不到位的3名领导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7个党组织、6名党员领导干部给予问责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期3人。

(三)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乡村畅通群众民意表达渠道解决群众诉求问题“五级联动”监督工作,坚持纪检监察机关每月15日和乡(镇、街道)党政领导逢街天接访制度,加强民生资金电子网络监察系统监管,抓实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探索完善党务、政务、村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突出资金、资源、资产以及强农惠农政策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事项。重点整治贪污挪用救济物资,截留私分扶贫款、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三资”管理、民生惠民、土地征收等领域搞“雁过拔毛”、吃拿卡要、强占掠夺的基层干部。严肃处理了圈内乡细博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吴强利用职务之便申报并截留、私藏、侵吞农村低保、农资补贴、抗震安居补贴资金等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2017年,全区共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7件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件2期6人;共排查出“懒滑”村官6人、“村霸”4人,整改处置10人,其中2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聚焦扶贫民生,加强核查整治。坚持问题为导向,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为着力点,强化脱贫攻坚专项纪律督查,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清单化,整改项目化。在临翔党风廉政网开设“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栏,宣传工作动态,总结交流经验,曝光典型案例。严格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五项工作机制,用好“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围绕“两明确、三到位、四不准”要求,组织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集中排查,2017年,共排查问题线索473个,移交处置319个,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3件4人。对开展五项工作机制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问题线索排查“零报告”的14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4名乡纪委书记和兑现脱贫攻坚扶贫政策承诺不到位的2名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对工作推进不力的2名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召回学习教育;每月对全区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置有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督办件中逾期不整改和不报送整改落实情况的2个单位及1名对工作不重视、不作为、存在推诿现象的部门分管领导进行通报。开展1轮(次)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违反纪律、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基层党员干部严肃查处和问责。

(四)加强纪律审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四种形态”贯穿运用于执纪监督全过程,在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上下功夫,抓好教育提醒、谈话函询等工作,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17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4人(次),占45.9%;第二种形态25人(次),占33.8%;第三种形态4人(次),占5.4%;第四种形态11人(次),占14.9%。采用谈话函询处置23件,失实了结14件,给予组织处理9件。

坚决惩治腐败。继续保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减少存量、遏制增量,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抓住“关键少数”,突出重点,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把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的处置标准,强化问题线索排查和管理,加大纪律审查力度。2017年,共受理群众检举控告72件;全区共立案审查各类违纪案件43件45人,其中科级干部7件7人。

(五)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改革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安排部署,及时研究部署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了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区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临翔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临翔区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方案》《区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工作规则》,把握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认真开展基础调研、摸排工作和存查案件线索移交等工作,组织纪委、组织部、检察院等部门全面开展谈心谈话,做好对涉改转隶人员的思想工作,将区法院约4400多平方米的办公楼整体划转至区纪委监察委,作为办公和业务用房,确保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的方式,通过划转、调剂、适当增配等加强派驻机构工作力量,撤销区纪委监察局派出的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1个区级机关内设纪检监察机关,向区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15个,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派出机关授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全区61家党政机关、群团单位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

(六)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察

加强巡察监督。把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深化政治巡察的核心任务,以问题为导向,对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总结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检查是否真学真做真整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把握巡察对象的行业特点和历史文化,见微知著、由表及里,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及时完善巡察机制,组建巡察机构,配强巡察队伍,核定区委巡察办行政编制5名,现已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他部门划转工作人员2名。制定《四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59人巡察人才库。年内,组织开展三轮巡察工作,对1个乡(镇、街道)和14个区直单位进行政治体检,共发现问题281个,发现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9条,立案审查2件2人,谈话提醒1人,组织处理1人。

强化巡视反馈问题的督促整改落实。根据省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临翔区结合实际,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逐项进行整改,巩固成果。高度重视省委第六巡视组对临翔区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压实整改责任,制定《关于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对临翔区开展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临翔区关于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5个具体问题,分解细化为106条整改措施,并逐项整改落实;对移交和交办的41件群众诉求件、27件干部问题线索按规定进行办理。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推诿拖延、敷衍塞责,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得力的,进行严肃问责追责。

(七)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职,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区纪委常委班子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加大干部提拔使用和调整交流力度,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严防“灯下黑”,切实提升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能力和水平。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消除存量、遏制增量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全区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还没有根本改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有的党组织“四个意识”不强,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严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并出现新的表现,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一些地方和部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多发,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有的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担当精神,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一些基层干部滥用权力、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等问题屡禁不绝,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然多发;巡察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巡察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在真正落实抓早抓小上还需做大量工作;个别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亟待提高,纪检监察工作同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执行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政治生态根本好转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首要政治任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十九大报告和党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十九大确立的重大判断、重大战略、重大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紧密结合纪律检查工作实际,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旗帜鲜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毫不动摇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加强对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要求,保证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得到贯彻落实。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牢牢把握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首要任务,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文化,坚决抵制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主义、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改变党的性质,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要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推动各级党组织遵守党章党规党纪。

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政治纪律作为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政治生态状况,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点,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要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在执纪审查中强化政治审查,重大典型案件立案后坚持“六大纪律”一并审查,特别是审查当事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破坏党内政治生态问题,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进一步巩固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成果和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成果,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按照双重领导体制的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二)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改革

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进一步推动机构整合、人员融合和工作流程磨合。按照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的原则,分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在完成转隶的基础上,把工作重心转向抓“融合”。要围绕机构与职能相协调,稳步推进机构职能整合。在确保纪委和检察院划转部门的原内设机构数、人员编制数、领导职数“三个不增加”前提下,对双方人员进行混编,对原内设机构进行重组,通过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实施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新的职能,实现“1+1〉2”的效果。要做好全面梳理和移交案件线索特别是重点线索工作。要围绕增强转隶干部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进人员融合。强化“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意识,敞开热情欢迎的怀抱,关心和厚爱转隶干部,进一步开展谈心谈话,保持干部队伍思想稳定。要围绕提升监督能力和保证工作不断档,加强工作磨合。顺应新制度、新机制的施行,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细化工作流程,探索从执纪向执法延伸的具体路径,全面实践监察工作新机制。要迅速依法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在改革试点中全要素试用调查措施,重点探索以留置取代“两规”措施。规范调查流程,严把政策审批关,强化执纪审查安全措施。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

完善派驻机构改革。健全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一管理,完善考核机制。强化监督职责,发挥派驻监督作用,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发挥党内监督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相结合的优势,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区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要切实履职尽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派出机关授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实现党内监督与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

(三)深入纠正“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的重要批示。党的十九大对作风建设作出新部署,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就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专门对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批示,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的十九大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强决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把螺丝拧得更紧、把工作做得更实,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坚决捍卫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

紧盯关键重点,从严执纪问责。发扬“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新修订后的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批示中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特别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突出问题,当前重点是要针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方面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紧盯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三个重要节点,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和警示提醒,坚持露头就打,不搞下不为例,形成持续的打击和震慑,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和表现,拿出见人见事的过硬措施,一步一步扎实整改。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增强群众感情,严格约束自己。坚决查处铺张浪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顶风违纪行为。深入开展“滥发钱物”“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公务活动中赠送收受烟、酒、茶、玉”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厉惩戒脱离群众的“背手干部”、发号施令的“挥手干部”、工作推脱的“甩手干部”、吃拿卡要的“伸手干部”,对整治“四风”问题不力、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责,挤压“四风”问题存在的空间,保持严抓严管的态势。

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成果。要健全教育引导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坚定“四个自信”,强化理想道德教育,要继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真善美、抑制假恶丑,营造向善向上的氛围,引导党员干部培育良好家风,发挥乡规民约作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要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整合各类监督力量,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坚持日常监督不放松、节点监督不留空白,经常抓、抓经常,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要健全通报曝光机制,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让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受到纪律惩处。要健全源头防治机制,针对“四风”积弊,不断健全和完善纠正治理的相关制度,强化源头治理。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四)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强化巡察监督。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要求,以政治建设统领深化政治巡察,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政治生态,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检查重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增强针对性,保持震慑力。以巡察监督为切入点,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构建上下联动的监督网。

切实提高巡察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区委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三个汇报”机制,优化区委巡察办内设机构,提升统筹推动全区巡察工作能力,实现一届任期内对所辖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做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政治巡察要深,发现问题要准,分析问题要透。“回头看”要成为常态,既要检查巡察整改情况,又要发现新问题。推进政治巡察和纪律审查深度融合,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机制,加大巡察拓展线索来源、助推纪律审查的力度,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成案率,用好问责利器,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健全整改督查制度,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五)强化党纪约束,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加大纪律教育力度。深入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干部学校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用好忏悔录这个反面教材,召开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起来。要聚焦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用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监督使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严格执行问责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纪律教育的广泛性,发挥好临翔党风廉政网、“临翔清风”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作用,加强对纪律教育基地、廉政文化示范点的指导和管理。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的十九大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章,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成果。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抓早抓小、分类处置,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更加注重谈话函询质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新常态,守住纪律和规矩第一道防线;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党员领导干部发生的轻微违纪问题,及时采取纪律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党员,给予党纪政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形成震慑;要坚持重典治乱,严惩腐败,对违法乱纪的党员,必须立案审查,移送司法机关,严肃惩处,清除党内蛀虫。通过使“四种形态”环环相扣,层层递进,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突出执纪的重点。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积极探索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工作机制,整合执纪执法机关资源和信息,完善行贿人的查询档案,在重大典型案件中,查处受贿犯罪与行贿犯罪同步部署实施。按照省、市纪委的部署,建设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网络,形成来信、来电、网络、电话、新媒体“五位一体”检举举报网络。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下级纪委和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全面消除“空白点”。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健全完善追逃追赃协调机制,筑牢边境防逃关口。

深化构建“三不”机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深化标本兼治,加大惩治力度,形成持续震慑,巩固不敢腐。要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认真总结审查调查、巡察监督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向党委(党组)报告,推动各地各部门深化改革、建章立制,不断健全权力清单制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行为,在强化治本之策上狠下功夫,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正确处理好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义与利、亲与清的关系,坚定理想信念宗旨,选对人用好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严厉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把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要发挥区、乡党委关键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作用,推进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居)务全面公开等工作,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把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区、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依托“五级联动”“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强化问题线索梳理,

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查办、快查快办,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违纪问题,坚决遏制基层腐败问题蔓延势头。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突出集体“三资”管理、土地流转、惠农补贴、扶贫救灾、低保医保、就业创业、养老保险、义务教育补助、危旧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和农村党员干部强占掠夺、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等严重问题,以及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作风粗暴、盘剥克扣、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等违纪行为。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八)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打铁必须自身硬。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对党忠诚,扎实开展以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做敢于担当的表率。要增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提高履职能力,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保持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定力、耐力、活力,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真正把对党忠诚、德才兼备的好干部用起来;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能力水平。要领好班子、带好队伍,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铁的纪律,建设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干部队伍。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上级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临翔实现跨越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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