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7日至4月2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红十字会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5月13日,区委巡察组向区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巡察反馈会后,区红十字会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细化整改任务,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区红十字会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反馈的4个方面19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7条,将每个问题细化为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强化监督检查,突出巡察整改跟踪问效。区红十字会党组坚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重要手段,2次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掌握整改进度,了解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慈善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相结合,紧盯红十字业务核心,深入开展问题排查,深化专项整治,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在整改过程中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
1.强化法规学习。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会议等,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及《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学习,确保干部职工清晰知晓理事会召开的法定要求、重要意义以及相关流程规定,增强依规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2.依法召开三届三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建立健全党组领导下的理事会决策、执委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的治理结构,着力提升红十字会的治理能力和水平。邀请监事会列席区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对会议的召开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凸显红十字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方面
1.依据区委、区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结合红十字会职能,修订《临沧市临翔区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临沧市临翔区红十字会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社会捐赠款物管理工作具体措施》,明确在不同灾害场景下与政府部门的协同流程和任务分工。2025年参与应急演练4次,极大提高了群众应急处置能力。
2.制定了《临沧市临翔区红十字会2025年志愿者救护培训工作计划》,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世界献血者日”“安全宣传咨询日”、第40个“国际志愿者日”4个关键宣传活动为契机,同步开展志愿者应急救护知识,心肺复苏操作、AED 设备使用等实用技能培训,强化志愿者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共组织106名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总时长达390 小时。
3.进一步强化筹资能力,加强与党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合作联动,持续用好网络筹资渠道,不断提升人道救助能力及实力。同时在官网定期更新政策法规、工作流程、项目进展、捐赠款物收入和支出情况、更新工作动态;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建立了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遗体器官捐献“三献”志愿服务队,大力宣传升级“用血直免”与亲属优待,更好地服务社会、传递生命希望。
4.严格落实红透指数评价工作,定期公开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使用明细,以及财务工作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关键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2025年度在临翔区红十字会官网发布接受捐赠物资信息13条、发放物资信息13条、接受捐赠资金信息14条、资金使用14条。
5.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利用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云南省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临沧市临翔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红十字会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6.修订《临沧市临翔区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制度》,制定详细、规范的捐赠协议审核流程,明确审核的各个环节、责任人和审核标准。
7.根据相关年度台账完善捐赠涉及附件和相关材料,在省、市红十字会指导下,已收集完善以前年度缺失的捐赠函、捐赠协议等相关资料。
8.加强仓库日常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存放物资,对物资的使用期限和质量等参数进行评估后,有使用价值的继续用于救灾救助工作,没有使用价值的作报废处理。2025年5月和6月将长期滞留的库存物资用于救助困难群体,并已收集物资发放收条和花名册。
9.修订《临翔区红十字会信息公开制度(试行)》《临翔区红十字会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认真分析研判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开的信息严格执行临翔区红十字会信息审核机制。
10.统一公开渠道,所有捐赠款物均在官网、微信、慈善中国网等平台实时滚动公示收支使用明细,做到所有平台信息同步。
(三)关于执行“三重一大”,规范物资采购、财务管理方面
1.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修订《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红十字会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试行)》《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红十字会党组议事决策主要内容目录》,同步修订《临沧市临翔区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临沧市临翔区红十字会采购管理暂行规定》《临沧市临翔区红十字会捐赠资金采购制度(试行)》等配套制度,对“大额资金”“重大项目”等模糊概念量化界定,避免执行中的随意性,确保各项规定衔接一致,形成完整制度闭环。
2.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议通知、议题内容、会议记录等工作,对于研究涉及人事、经费等“三重一大”事项均进行充分酝酿,听取党组成员意见建议,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所有出席的党组成员均在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3.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单位内控制度、采购业务等方面的知识,提升依规履职能力。
4.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常态化廉政教育活动,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典型案例等方式,强化财务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5.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内部监事会的作用,定期对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落实。
6.聘请第三方对2024年度财政资金、捐赠款物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与公开信息同步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7.加强审核把关。完善相关的财务报销要求、报销流程、报销规定,便于财务报销和管理报销。
(四)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落实新时代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要求方面
1.制定《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红十字会党组202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领域的思想政治建设,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累计开展谈心谈话9批次20人次。
2.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管理。严格执行《中共临翔区红十字会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试行)》,确定专人如实、详细记录会议讨论过程和班子成员发言要点,并由出席会议党组成员签字确认,确保会议记录全面、准确、规范。
3.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担当意识。通过开展主题教育、专题培训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 “等靠要” 思想,主动承担工作任务,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股室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主体,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5.全面完成临翔区基层红十字会届满换届工作,进一步理顺冠名医疗机构红十字会、乡镇(街道)基层红十字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为推动基层红十字会建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奠定了坚实基础。
6.打造“1+N”会员活动载体,解决“联系无平台”。在每个乡镇(街道)建立“红十字基层组织”或“红十字应急救护站”,把会员联络点、志愿服务站“二合一”,让会员“有地方聚”;在开展红十字公益活动、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网络筹资活动时积极召集能参与的会员踊跃参加,把会员请下来、留下来;在开展红十字会公益活动时通过微信工作群或微信公众号,实现线上活动通知、报名,解决年轻会员“指尖”需求。
7.提高会员身份认同,加强会费收支的监督管理。对会员加强会法、章程的宣讲和解读,不断增强会员主人翁意识,同时要求各级红十字会规范建立会员信息台账,及时足额收缴年度会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抓好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抓好责任落实。压实会党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各股室工作职责,不断提升红十字服务水平。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整治干部作风问题,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抓好整改成果运用。认真贯彻落实巡察整改部署要求,持续抓好整改各项工作,坚决防止整改“一阵风”“走过场”。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把巡察整改与推进集中整治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巩固巡察成果,推动红十字事业不断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时限:2026年5月21日至6月4日,联系电话:0883-2127785;联系地址:临翔区群团联盟三楼临翔区红十字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77000;电子邮箱:lxqhszh@163.com。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红十字会党组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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