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4日至5月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平村乡平村村等5个村进行了巡察。2023年6月6日,区委巡察组向平村乡平村村等5个村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传达学习。乡党委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乡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统一党员干部思想,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和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乡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协调联络、指导调度、工作衔接的职能作用,乡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认真查摆问题,细化任务落实。针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乡党委逐项逐条进行了深入研究,研究制定和出台了《落实五届区委第六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平村乡平村村等5个村党组织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落实责任领导、整改期限,把解决问题的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具体到部门,及时召开巡察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和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扎实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乡党委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对班子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乡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乡纪检部门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整改,确保“督导常在”不断推动整改落实。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一是按照《临翔区进一步加快和规范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殡葬改革各项工作,加强殡葬改革政策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绿色殡葬的认同度。二是那玉村、忙丫村已完成林地、用地手续,8月底完成村民“一事一议”明确村民委员会为村级公墓管理运营主体,现正在进行墓碑采购,9月正式投入使用;永平村公益性公墓于6月份完成选址,7月7日开工建设,现已完成场地平整及挡墙建设,计划10月底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
2.严格执行“野外用火规定”。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临翔区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通知,全面推进防灭火一体化,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基础建设,提升队伍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二是加强巡查管控,村级护林员严格按照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要求每天进行巡山巡护,严格巡查野外用火。三是严格执行野外用火报备制度,规范野外生产用火审批程序,对村级护林员进行不定期培训,共开展培训15场次。
3.治理环境卫生。一是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平村乡公厕管理制度》《平村乡村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切实把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抓落实。二是2023年7月14日召开的平村乡人居环境提升现场会为契机,组织村组干部代表到平村村大村组、永平村界牌组进行现场观摩,通过教育引导、典型示范,拓宽思路,聚合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强大合力。三是开展“周五洁净日”活动,动员村民主动进行人居环境大整治,避免污水直排、乱排影响河流水质,并对道路中间焚烧垃圾的现象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管力度。
4.整治“私搭乱建”。一是由党总支书记牵头迅速开展入户工作,讲清楚政策,制止私搭乱建行为,动员其主动拆除违法建筑,6月20日,徐永鱼在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见证下,主动拆除了其位于河摆田产业路边私搭的羊圈,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已消除。二是结合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做好减存量、控增量工作,对全村存在的“两违”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共发放拆除通知书2份,拆除违法建筑2处。
5.壮大村集体经济。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深入开展村级集体经济“三盘三破”大调研活动,全面梳理辖区内资产、资源、资金现状,做到底数清、现状明。二是积极组织村民代表召开集体会议,明确闲置资金使用方向,在预留部分发展预备金的前提下,将集体资金投向群众急难愁盼的公益事业,主要用于村庄人居环境提升、村组道路修复、活动场所修缮等。三是通过党组织宣传招租、合作等方式,大力发展混合型经济,吸引企业前来考察租赁,发挥集体资产最佳效益。
6.加强产业谋划。一是以“党建引领、促增收、兴产业、富百姓”为工作思路,主动融入全市基层党建“一廊一带一片一道”总体布局。二是结合上级产业导向和群众意愿,召开换良村两委会议探讨产业布局,对中药材种植、水果种植的农户产量销售情况进行评估,积极对接合作社,联系商家帮助种植户打开销路。三是以“党组织+合作社+农户+基地”的模式,组织牛油果种植大户成立玉德牛油果专业合作社,负责全村牛油果种植、管护、销售,在市农广校的支持下,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先后3次到牛油果基地指导苗木栽种与管理。
7.加强建设项目工作推进。一是对停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调查研判,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落实责任,查找存在问题,推动项目工作落实落地。二是2023年7月10日在区人代会上提出关于给予帮助解决那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扫尾的意见。
8.落实“惠民”政策。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结合村级工作记录本工作提醒每周一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监测对象及动态管理工作,准确掌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底数。二是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做到精准施保,加强与部门间的沟通,确保数字精准,2023年3月至今低保动态管理调整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3人进行剔除、新纳入5人,猴子箐组陈枝顺因病情得到康复于2023年4月剔除不再享受低保。三是加大惠民政策宣传,用好政府救助平台,拓宽群众反映诉求的通道,核实好平台反馈的信息并及时处置。
9.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一是在原有的公开形式上进一步拓宽领域、增加渠道,充实细化各类惠农政策公开内容。二是利用网格群及时向农户传达各类惠农政策,告知群众领取各种惠农款项时间。三是利用无线广播,保证群众在田间地角也能随时了解相关政策。四是通过召开网格会、院坝会等形式加强各类政策宣传,于2023年3月9日对困博组罗启勇户用大米抵扣安置房建房款进行书面答复并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
10.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广泛收集群众诉求,结合实际,全面加强对村组集体资金的管理运用。二是通过召开橄榄寨组一事一议会议,使用那玉村橄榄寨组集体资金对路基塌方路段进行修复,工程由临沧仕林建筑有限公司负责施工,于2023年7月29日竣工,投入小组天然林停发资金2.45万元,已排除道路安全隐患。三是积极与施工方对接采购太阳能路灯事宜,完成施工并对辖区内的群众进行教育宣传,爱护好路灯,不故意损坏。四是乡党委政府与河道治理施工方、北京建工协调,将于2023年10月雨季结束后对田心组人行便桥进行重新设计建造解决群众出行安全隐患。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
1.掌握集体资产底数。一是认真学习《临翔区“三资”公开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临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清理核查,摸清家底。二是以开展村级集体经济“三盘三破”大调研活动为契机,全面摸清村组集体资金、资源、资产情况,并对2021年1月以来的资产、资源漏登进行排查登记。
2.监督检查村级“三资”公开情况。一是及时组织学习《临翔区农村集体资金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加强村干部和财务人员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增强财务管理意识,规范“三资”管理。二是认真执行公示审核程序,加强“三资”数据更新、审核、变更等,确保公示信息真实准确。三是定期对村级资产、资源、资金的变动情况进行清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完整,并对固定资产的变化及时进行登记入账。
3.规范“三资”公开档案。一是认真学习、执行“三资”公开登记制度和档案保管制度,对历年“三资”档案进行梳理排查。二是加强“三资”公开情况的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村级“三资”管理。三是针对换良村资料档案缺失问题,已进行认真梳理,对缺失要件已进行找补完善。
4.加强固定资产入账。一是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平村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知识进行了全面系统地学习,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二是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在资产变动后及时登记,做到账实相符。三是立即整理完善会计记账凭证,永平村对2022年以来未入账的台式电脑5台、复印机1台、办公桌椅3套、档案柜4组、笔记本电脑2台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建账并公示。
5.规范现金收支管理。一是加强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业务的学习,加强村级报账员业务培训。二是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临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备用现金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切实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和财政干部廉洁“双安全”。三是永平村已完善缺失的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现金日记账,认真核对2022年以来每笔现金支出,并及时登记入账。
6.完善资金支出联审联签。一是根据《临沧市临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通知》,已于2022年10月按文件要求对资金拨付审批表进行修改完善,在“行政村村委会意见”栏增加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意见。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原始凭证和自制凭证,严格报销审批手续,杜绝大额费用无审批手续。三是严格财经纪律,要求所有资金联审联签必须坚持原则,坚决依法依章办事。
7.严格执行备用金限额管理制度。一是认真贯彻《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备用金管理制度》规定,提高财务知识储备和应用能力。二是严格执行村备用金限额管理制度,与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接,做到及时报账,确保报账员的备用金控制在2000元以内,合理使用资金,严格审核把关报账材料,提高备用金使用效率。
8.执行集体研究决定制度。一是深入学习《云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内部管控,提高财务知识储备和应用能力,规范大额资金支出流程,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和使用透明度,加强大额资金支付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提高审核把关标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大额资金支出事项审批;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三重一大”工作流程及制度,在使用集体资金时召开群众会议进行集体研究民主表决,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9.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总支总体部署,严格执行党组织每半年安排部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党组织书记年度开展书面述责述廉检查相关规定。二是按时按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3年2月21日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会,2023年7月31日召开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会议。
10.履行村务监督委员会责任。一是组织村干部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有关廉政制度准则,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人员内部监督,建立管控机制。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熟悉关于农村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三是规范资金拨付使用流程,强化廉政风险意识,对此类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杜绝将项目资金拨付至个人账户。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扎实开展组织生活会。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开展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谈心谈话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和纪律建设,结合目标考核,每年度对党内生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二是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工作,将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
2.积极解决“农民工”工资。一是积极与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接,争取早日讨回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二是以面对面形式对长梁子、团山、黄家组村民徐昌吕、黄丕良等7人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稳控工作,争取群众支持和理解,杜绝越级上访等行为。
3.发挥基层活动场所功能。一是对全村各小组党员活动室进行摸排,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对不在村组外出务工的管理人员进行更换。二是已对平掌组活动室功能进行优化,引导村民将集中活动转移到活动室开展,并在活动室内新设图书角,并配备部分文体活动设施,活动室建、管、用已衔接到位。三是更换大寨组党员活动室管理人员,更换活动室灯泡1个、大门1扇,对东岗组、临岩组、南板组、罗胡组党员活动室脱落墙皮进行粉刷;清理李家组党员活动室周边砂石2车,周边场地进行平整60平方米。对全村党员活动室进行排查,及时修复房屋漏水3处、墙皮脱落4处、标语脱落4处。
4.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一是加强党员日常学习教育工作,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学习《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知识,让党员在工作生活中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经常开展警示教育,运用身边的“反面”教材为案例,切实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三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村党组织成员定期或不定期与基层党员沟通联系,时时处处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通过党员大会、群众会等形式,重点加强对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5.严格管理驻村工作队。一是经与挂钩单位对接联系,重新下派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干部作为永平村驻村第一书记。二是严格对照驻村工作“五项职责任务”清单,加强与新下派驻村第一书记沟通交流,共同研究谋划建强村党组织、做好政策宣传、抓好监测帮扶、助力农民增收、推进乡村建设与治理等各项工作。三是督促原第一书记按照应缴纳比例及时将2020年9月-2020年12月及2021年-2022年的党费共计56元补足并上缴平村乡基层党建办。
6.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一是积极组织乡村两级党务工作者党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明确专人对2021年以来的党员档案进行全面摸排审核,完善档案材料并规范装档管理。三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5个阶段25项流程,对2023年新发展的2名党员进行严格把关,保证发展党员每个环节严起来、每个步骤准起来、每份材料实起来,切实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不严不实、不真不细的问题。
7.贯彻落实党组织“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履职尽责,每年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听取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常态化推进作风建设。二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等各方面做好表率,严于律己的同时加强监督。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用力,深化整改。强化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意识,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持续深化整改,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结合廉政风险点排查,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三)强化督查,巩固成果。坚持把整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与平村乡党委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对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问题,盯紧看牢,常抓不懈,持续跟踪督办,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做到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平村乡党委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830002;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丫口田街1号平村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邮编:677003;电子邮箱:lxpcdzb@126.com。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